嘉峪关市第一中学
文明校园创建考核奖惩办法
依据《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》(文明委〔2018〕3号)、《甘肃省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》(甘文明委〔2021〕2号)、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》(2021年版)及《甘肃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》(2021年版),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活动,形成浓厚的文明校园创建氛围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原则
(一)坚持价值引领,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。
(二)坚持贴近师生,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。
(三)坚持注重实效,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、普遍开展,力戒形式主义。
(四)坚持广泛参与,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、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,夯实校园文明根基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各部门要将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安排,扎实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。
(二)各科室在具体工作执行中,要切实依据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项目灵活实施,及时跟进创新实践,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、实施、检查、指导。
(三)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要认真调查和摸排师生校园文明方面存在的问题,研究具体措施解决问题,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。
(四)学校要以全国“文明校园”考评标准为考核依据,结合相应的考评细则,每年度以各处室承担的具体工作为基准,对所涉及创建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考核。
三、考评及奖惩办法
(一)考评内容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学生为中心,加强师德建设,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、思想道德教育、活动阵地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。
(二)工作任务分解及附分
1.领导班子建设(20分)责任部门:办公室
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。加强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党组织建设,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。不断完善校长负责制,坚持集体领导,民主决策。实行校务会议制度,科学规范设置相关教学课程和教学大纲,各部门责任和权利明确,分工负责,运行规范,高效。
2.学生思想道德建设(30分)责任部门:学生处、团委
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,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、进课堂、进头脑。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引导学生从小立志向、有梦想,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。积极建设校内学生劳动基地,开展劳动实践教育。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,科学设置并落实德育课程,深化学科德育研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各个环节,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个方面。落实《中小学生守则》,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、文明礼仪教育,内容和规范明确具体,日常训练与主题活动并举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落实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(2012年修订)》,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,心理教师协同班主任积极开展工作,培养学生阳光心态、健康人格。充分利用学生成长导师制。
3.活动阵地建设(10分)责任部门:团委 学生处
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、班级板报,宣传橱窗,定期更新。充分利用教室走廊、墙壁、校园文化墙等载体,发挥校园广播站拓展育人渠道空间。加强校园内外网络建设,打造学校对内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。加强团支部、学生会活动设施与场所的建设与管理,营造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环境。
4.教师队伍建设(20分)责任部门:教导处 教研室
认真落实师德建设要求,扎实开展师德教育,严格师德管理,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。定期组织师资培训,制定教师专业成长规划,不断更新教师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,提高教师教学水平。重视班主任、骨干教师的成长。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,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、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,形成结构合理、梯次发展的教师队伍。
5.校园文化建设(10分)责任部门:团委 学生处 办公室
以校训、校徽、校歌和“四风”等标志性文化建设为抓手,引导师生正确领悟内涵,并内化为自觉的行动意识,让“一训四风”成为全校师生共同的精神图腾、行为准则和思想特质。创建德育、智育、体育、美育等要求的劳动技能、志愿服务、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。组织开展文体艺术节,田径运动会、志愿者活动、成立校园劳动服务志愿队。
6.校园环境(10分)责任部门:总务处
做好教学设施规划管理使用,校园教学、文艺、体育、科技等活动场所布局合理、整洁有序。积极倡导环境教育和节约教育主题实践活动。做好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,自然景观、人文景观错落有致,使用功能、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谐统一,建设美丽校园。
(三)考核办法
1.每学期根据文明校园评价细则,组织检查考评一次。按照文明委网络申报评审推进工作的要求,逐项考核打分,结合学校日常管理考评提出表彰的部门,同时督促其他部门及时整改。
2.要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班主任考核、教师年度考核、班级考核统一起来。结合《嘉峪关市第一中学教职工年度评优评先办法》《文明班级评选办法》《文明学生优秀学生推选办法》、《文明寝室评选办法》,落实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3.考核测评与自查工作配合展开,以项目指标附分量化打分为主,以《细则》为依据,根据各部门所承担的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按量化考核成绩实行奖惩。
(1)优秀标准,能够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,量化考评总体失分率≤10%。
(2)良好标准,能够较好地完成相应工作任务,量化考评总体失分率>10%,但≤20%。届时限期整改。
(3)不合格标准,不能按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,量化考评总体失分率>20%。
四、本办法由学校“文明校园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嘉峪关市第一中学
2021年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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